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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3-31 作者: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四区一岛”管委会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甬科知〔2018〕35号),为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保护意识,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国外对于专利纠纷积极应诉或主动维权,综合维权成本、应诉情况等因素并取得积极成效的,经专家评审,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现将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该项专利维权已完结,完结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维权资料完整;

3、根据国外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可以确定企业维权成功的。  

二、资助费用范围

资助范围为与案件相关的检索、咨询、律师、诉讼等费用。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只针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非中文文本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中文文本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最终国外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告撤诉案件需提供和解协议,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专利维权费用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1、3月9日始登录“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gram.nbippc.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所在地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1、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2楼大厅

联系人:吕宏校    电话:87910893   

2、市局知识产权发展处:周云霞   89189899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奚老师   87978965

附件: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