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长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确权服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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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9-28 作者: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各相关单位: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面向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开展快速预审确权、快速维权、保护协作、综合运用四大服务职能。通过快速预审的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将大幅缩短,其中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平均22个月缩短为3到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7至8个月缩短为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缩短为5至7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服务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确保保护中心的服务资源切实服务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专利申请质量高、具有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意识的优势企事业单位,我中心将长期开展快速预审确权服务主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19年3月1日起,长期接受备案申请。如上级单位对备案工作政策调整,我中心再另行通知。 二、备案受理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区在宁波市; 2.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为汽车及零部件领域;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优先支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的申请单位,或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及承担市高价值培育计划项目等的申请单位;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根据其他区域发展需要纳入的企事业单位。 三、备案申请材料 1.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确权服务主体备案申请表; 2.备案主体为企业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主体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 四、备案申请方式 1.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专利快速预审确权服务主体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2.将备案申请材料(申请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纸质件送交或邮寄至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3号楼6楼保护中心大厅; 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hangb@nbsti.gov.cn。 五、备案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4.保护中心定期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5.后期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保护中心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备案主体,保护中心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并进行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斌 赵存挺 电话:(0574)87978974、87978973 邮箱:zhangb@nbsti.gov.cn 业务交流QQ群:557628918
附件: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确权备案申请表.docx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年2月28日 |